山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为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山东下发通知,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5月31日起至8月31日)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通知指出,本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全面覆盖所有重点行业领域、所有企业、所有设施设备、所有从业人员和关键环节,确保不留死角。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突出“防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开展专业排查,提高整治质效。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帮扶,助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通知强调,要重点排查整治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风险辨识管控、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资质情况、安全制度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四个专项整治、“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和应急逃生演练在内的9个方面的共性事项。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校园安全、城镇燃气、油气管道、海上安全、建筑施工、工贸、养老及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特点,全力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放在第一位,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员工排查设备、工艺、管理等方面的隐患。要注重发挥专家作用,运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等方式加强督促提醒。要规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标本兼治,研究采取一批务实管用的治本攻坚措施,决策一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落实一批补短板项目,持续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记者 杨成)